劳动者如果被用人单位无故
克扣工资后,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劳动仲裁。如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
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