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的人不一定都会到监狱服刑。
我国的
刑罚主要分为:管 制、
拘役、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死刑,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等,执行机关包括人民法院、监狱、
社区矫正机构、公安机关四个。他们的分工是这样的,
(1)人民法院负责
死刑立即执行、罚金、没收财产、无罪、免除刑罚。
(2)监狱是刑罚执行的专门机关,负责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余刑超过3个月的有期徒刑。
(3)社区矫正机构,负责
管制、宣告
缓刑、
假释或
暂予监外执行。
(4)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时,余刑不足3个月的有期徒刑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因此,被判刑的人不一定都会到监狱服刑,也有可能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或者社区矫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