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在上班路上本人摔倒造成骨折的,不属于
工伤,如交通工具造成的按照工伤办理。工伤的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原因的,自己摔倒的不按照工伤进行
赔偿办理。相关的
当事人员可以按照
意外伤害,由自身的意外保险进行赔偿自身的损失。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
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