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买卖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

2.2k浏览 帮助21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6
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4、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依《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确定。即: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5、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买卖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51字,预估阅读时间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616人选择咨询律师
643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买卖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
一键咨询
  • 157****74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1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5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5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3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1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5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6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5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1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4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6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1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6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2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2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2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7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5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3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6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2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3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4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6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1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1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0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6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4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7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5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0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4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5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6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6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6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3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6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1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6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4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6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0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0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3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4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1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6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连云港177****336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2****296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8****754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买卖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遵循明示优先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根据实际履行地或货物交付地判断。若仍无定论,货币类标的以接收方为准。若所有途径都无法明确,法律将介入,强制设定履行地。
31浏览 2024-06-15
买卖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买卖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问题解答如下, 1、根据《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根据《合同法》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自然存在两个履行地。 首先,按照履行的先后顺序,先由贷方履行支付借款的义务。在双方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㈢项的规定,合同履行地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借方所在地。 其次,是借款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按照前面的规定,履行地应该在接受款项的一方所在地--即贷款方所在地。 所有双务合同都存在一个以哪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的问题。按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关合同案件管辖的规定,一般应以非金钱给付义务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如买卖合同以交货地、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之所以这样理解,因为很多合同里面都有支付价款的义务,支付价款不是不同合同之间的区别点;而非金钱给付义务往往能反映不同合同之区别。 就借款合同而言,表面上看借贷双方都在履行给付货币义务,其实,能反映合同本质特征的是贷款方的放款行为,而不是借款方的还本付息行为。因为借款方的还本行为类似于租赁合同中返还租赁物的行为,而付息行为是借款方使用资金的价款,这两项都不能反映借款合同的本质;而贷款方的放款行为才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标志。 综上,在当事人双方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应当以贷方履约地--借款人所在地确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不等于合同签订地,没有这样的司法解释。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402浏览
买卖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买卖合同中的履行地点如已明示,则以此为准。实际履行地与约定不符时,以实际履行为准。无明确约定时,按交货地判定;无交货地则依法律规定。货币交易中,接受货币方所在地为履行地;未明确的,以此原则终审。
31浏览 2024-06-15
买卖合同履行地该怎样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根据《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根据《合同法》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自然存在两个履行地。 首先,按照履行的先后顺序,先由贷方履行支付借款的义务。在双方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㈢项的规定,合同履行地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借方所在地。 其次,是借款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按照前面的规定,履行地应该在接受款项的一方所在地--即贷款方所在地。 所有双务合同都存在一个以哪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的问题。按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关合同案件管辖的规定,一般应以非金钱给付义务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如买卖合同以交货地、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之所以这样理解,因为很多合同里面都有支付价款的义务,支付价款不是不同合同之间的区别点;而非金钱给付义务往往能反映不同合同之区别。 就借款合同而言,表面上看借贷双方都在履行给付货币义务,其实,能反映合同本质特征的是贷款方的放款行为,而不是借款方的还本付息行为。因为借款方的还本行为类似于租赁合同中返还租赁物的行为,而付息行为是借款方使用资金的价款,这两项都不能反映借款合同的本质;而贷款方的放款行为才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标志。 综上,在当事人双方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应当以贷方履约地--借款人所在地确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不等于合同签订地,没有这样的司法解释。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490浏览
买卖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1、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确认;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协议确认;3、合同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浏览 2024-09-21
买卖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对于买卖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根据《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根据《合同法》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自然存在两个履行地。 首先,按照履行的先后顺序,先由贷方履行支付借款的义务。在双方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㈢项的规定,合同履行地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借方所在地。 其次,是借款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按照前面的规定,履行地应该在接受款项的一方所在地--即贷款方所在地。 所有双务合同都存在一个以哪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的问题。按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关合同案件管辖的规定,一般应以非金钱给付义务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如买卖合同以交货地、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之所以这样理解,因为很多合同里面都有支付价款的义务,支付价款不是不同合同之间的区别点;而非金钱给付义务往往能反映不同合同之区别。 就借款合同而言,表面上看借贷双方都在履行给付货币义务,其实,能反映合同本质特征的是贷款方的放款行为,而不是借款方的还本付息行为。因为借款方的还本行为类似于租赁合同中返还租赁物的行为,而付息行为是借款方使用资金的价款,这两项都不能反映借款合同的本质;而贷款方的放款行为才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标志。 综上,在当事人双方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应当以贷方履约地--借款人所在地确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不等于合同签订地,没有这样的司法解释。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365浏览
怎么确定买卖合同的履行地
如果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的,则以合同中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如果实际履行地与约定履行地不一致的,则以实际履行地位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履行地的,则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的交货地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还不能确定履行地的,则标的是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29浏览 2024-10-10
2020买卖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首先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若仍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 2、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按合同法规定处理: (1)合同法总则规定: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法分则“买卖合同”一章中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该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为合同履行地。 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自然存在两个履行地。 首先,按照履行的先后顺序,先由贷方履行支付借款的义务。在双方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 (三)项的规定,合同履行地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借方所在地。 其次,是借款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按照前面的规定,履行地应该在接受款项的一方所在地——即贷款方所在地。 所有双务合同都存在一个“以哪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的问题。按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关合同案件管辖的规定,一般应以“非金钱给付义务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如买卖合同以交货地、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之所以这样理解,因为很多合同里面都有“支付价款”的义务,“支付价款”不是不同合同之间的区别点;而“非金钱给付义务”往往能反映不同合同之区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1、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326浏览
怎么确定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呀
如果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的,则以合同中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如果实际履行地与约定履行地不一致的,则以实际履行地位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履行地的,则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的交货地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还不能确定履行地的,则标的是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42浏览 2024-10-01
2020买卖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首先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若仍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 2、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按合同法规定处理: (1)合同法总则规定: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法分则“买卖合同”一章中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该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为合同履行地。 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自然存在两个履行地。 首先,按照履行的先后顺序,先由贷方履行支付借款的义务。在双方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 (三)项的规定,合同履行地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借方所在地。 其次,是借款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按照前面的规定,履行地应该在接受款项的一方所在地——即贷款方所在地。 所有双务合同都存在一个“以哪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的问题。按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关合同案件管辖的规定,一般应以“非金钱给付义务一方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如买卖合同以交货地、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之所以这样理解,因为很多合同里面都有“支付价款”的义务,“支付价款”不是不同合同之间的区别点;而“非金钱给付义务”往往能反映不同合同之区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1、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384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很有耐心,对我的疑问都解答得很清楚详细,回复也很及时,非常值得推荐哟
    181****3272
  • 谢谢律师的回复,非常满意
    151****4683
  • 律师非常负责,为我一一解答我不懂的问题,非常感谢!
    185****2512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