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夫通过依法成立的
离婚协议将房子
赠予前妻不能终止,除非
赠与协议存在
欺诈、
胁迫或显示公平的情形以及协议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才可以行使
撤销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
撤销赠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
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