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反
劳动法规定不与
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在实践中,
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
双倍工资到
北京劳动仲裁
申请仲裁,北京市的
仲裁委员会一般只支持11个月,法院判决不一,有支持多余11个月的,西城区法院就是如此,那么多余11个月未
签合同该如何主张双倍工资呢当然也有救济手段,可以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给开个不受理通知书,然后直接到法院
起诉。
好多劳动者劳动
合同到期了,单位通知不
续签了,双方
解除劳动关系,由于是合同到期使
合同终止,所以单位没有过错,拒绝支付经济补偿。我国
劳动法有相应规定,劳动者是可以得到
补偿金的。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北京市高级人
民法院、北京市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
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
准合同期满不
续签合同劳动者可获补偿。
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的情况下,劳动者也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的,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你续签,而你仍不同意续签的。这项新的补偿的计算开始时间为2008年,经济补偿按
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
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
工资计算劳动者自己主动
辞职,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
当劳动者主动离职的理由正当时,劳动者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那么什么是理由是正当的呢劳动合同法是有具体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
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