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规定,
担保合同的主债权有哪些,依据担保合同而定,如果是借款的,借款本金就是属于主债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
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
抵押合同、
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
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
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
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债务人、
担保人、
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
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
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