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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合同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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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5
1、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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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原则包括哪些
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处理遵循五原则: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保持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不变;流转期限限于剩余承包期;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内部成员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权。
12浏览 2024-06-08
您好,我有一个朋友之前在土地进行经营流转的时候有一些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有哪些
[律师回复] 农村土地流转指导价格采取分类指导的方法,按照科学测算、现实比较和幅度递增相结合的要求,参照以下方法进行测算: (一)土地流转指导价(即基准价):根据每亩土地农业生产常年农产品产量×农产品价格-生产成本(包括人工成本)=当年每亩土地流转收益底线价格。 (二)资源要素加权法:根据资源配置水平,如,地形特点、基础设施配套、区位优势等情况,确定相应的流转浮动收益。 (三)递增幅度测算法:根据物价上涨情况,确定土地流转收益递增幅度。指导流转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一定年限递增一定比例的土地流转价格。 (四)特定因素调整法:根据自然灾害、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等特定因素,经双方协商可依法对土地流转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特定因素包含的内容和土地流转调整价格由土地流转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确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本原则: (一)坚持土地流转与土地确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现有土地承包经营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继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在确权、确地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土地承包者的权益。 (二)坚持土地流转与发展特色主导产业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明确的主导产业方向和农业结构调整规划,引导土地承包者以多种方式流转土地,使土地向特色主导产业集中,发展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 (三)坚持土地流转与发展设施农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发展设施农业的总体规划,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鼓励政策,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向规模经营和设施农业方向发展。 (四)坚持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的原则。围绕龙头企业加基地加农户的模式推进土地流转,建设规模经营面积大、标准化生产程度高、产品安全可靠的产业化生产基地。 (五)坚持土地流转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推进土地流转,逐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主体。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流转形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根据流转双方需要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二)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三)互换。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转让。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五)入股。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除以上几种形式以外,还可以采取其他的流转方式进行流转,但不论采取任何流转方式,都要在流转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的进入流转程序。
14浏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订立应遵循哪些原则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禁止强制行为。流转保持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不变,期限不超过剩余承包期。受让方需有农业生产能力,同等条件下,本集体成员享有优先权。
38浏览 2024-06-25
土地承包权人死亡土地承包权归谁
法律规定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补偿费的所有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置需安置人员,则安置补助费归其管理和使用。土地转换时,承包权及义务随之转移,当事人可申请变更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归谁,补偿利益即归谁。
33浏览 2024-04-09
土地承包能继承吗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继承,学术界普遍认为非传统遗产,通常不可继承。但我国政策规定“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即承包期内,家庭成员离世不导致承包权变更,由剩余成员继续享有。 然而,特定情形下可继承:一是市场化手段获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去世后,继承人可继续承包;二是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去世后,继承人可继续承包。
2浏览 2024-05-04
承包土地能否继承
承包土地不能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为单位,成员离世其他成员可继续承包,承包户全员离世则承包经营权终止。但承包地上的收益,如农作物收成,可依法继承。
33浏览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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