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对
土地使用权进行
续期。
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
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
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