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计算
误工费的前提是原告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是否因伤导致收入减损。劳动能力与
退休年龄并没有必然的关系。
2、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将男职工的退休年龄确定为60周岁,
女职工为55岁或50岁,这并不表明
退休职工
丧失劳动能力,如果有
事实证明受害人在受害前具有劳动能力,且因遭受
人身损害而不能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确因误工而遭受了收入的丧失或减少的,被认定为无劳动能力则不合理。
3、在城镇,退休职工受返聘的现象并不鲜见;在广大农村,很多老年人还在继续劳动。因此,只要存在收入减损,均可以主张误工费。当然,在计算误工费的
赔偿数额时,应考虑
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收入状况,以及伤害对劳动能力和收入多少的影响程度,酌情计算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