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
2、
地上附着物及
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
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4、根据《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
承包方之间自愿将
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
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来判断,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谁的,该部分补偿就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