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
离婚协议后办理
离婚登记的,如果一方对
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在一年内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解决。一方提出财产分割,另一方反悔是因为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