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
民法院
管辖。房屋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应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属于行政协议,
纠纷属于
行政纠纷,可以提起
行政诉讼。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被
拆迁房屋的补偿方式和
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的协议。
不动产纠纷的
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
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予以
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
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
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
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
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