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或者个人发展需要等提出
辞职,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书面形式)时,一定要保留用人单位签收的
证据,以证明确在30日前曾向用人单位提交过书面辞职的通知。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收,最好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已经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如快递详情单等)。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