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法规规定: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即与经营者协商,把所购买的商品或所得的服务退换、维修或作适当补偿,从而平息争议。
2、向消协投诉。
投诉可直接递当地(区、县及市)消委会,如商品额值较大、问题较严重或当地消协未能解决的,也可向上一级消协投诉。
3、向有关
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在产生消费权益争议后,应分别按照不同情形向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检疫、卫生、农业、建设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申诉的手续与投诉大致相同。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
仲裁机构仲裁。
所谓仲裁,即由
当事人双方以外的第三者对民事、经济、行政等争议作出裁决。消费者权益争议仲裁,多为经济仲裁。
5、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争议属
民事诉讼。消费者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也可以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