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过如下方式解决:
1、向
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咨询,要求解释;
2、如对解释感觉不满意或认为不尽合理的,可向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咨询或
申诉;
3、对保险公司的解释仍不满意或认为不合理的,可向当地保险同业协会反映情况,寻求答复;
4、仲裁或
诉讼,但应谨慎行使该项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