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联合颁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耳廓损伤,重伤一级,容貌损毁。
2、故意给两名受害人毁容的人,已经造成受害人重伤一级。涉嫌
故意伤害罪,
刑法234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重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如果人民经过庭审后认定,
犯罪嫌疑人系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受害人残疾,则量刑原则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死刑。
3、如果经司法机关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系过失致两名受害人毁容,则属于过失致人重伤,按照刑法235条的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4、犯罪嫌疑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造成受害人毁容,均已构成犯罪,不过是前者是故意犯罪后者是
过失犯罪。同时需要承担受害人提出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存在关联性的民事赔偿主张,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鉴于受害人的伤情较为严重,可能会造成其容颜尽毁,给其精神造成极大打击,受害人可以主张
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之中,可以包括美容植皮手术的费用。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23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