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
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2.依法必须进行
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有
违法所得的,并处
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吊销营业执照。
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
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
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5.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