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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房产抵押可否变更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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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7
房屋签了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设立,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的房屋,但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且不得损害抵押权人利益。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相关延伸】
问:房子被抵押在先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答:事实上,房子被抵押在先其实还可以出卖,但出卖人需要尽到以下的义务: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先通知抵押权人,并且经抵押权人同意出卖抵押房。比如房子被抵押给银行的,那么出卖人要将房子给卖了的,即需要先通知银行那边,接着取得银行的同意才能卖。如果未尽到通知义务,未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那么将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另外,如果经通知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出卖房子,抵押权人应当将转让所得到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抵押权人不得再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2、出卖人要事先告知买受人房子已经做了抵押的事实,否则买受人后知后觉的话,将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不过,一旦出卖人清偿了抵押债务之后,那么将不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不能转让抵押房屋的,可以变更房屋产权人,但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且得损害抵押权人利益。
民法典中房产抵押可否变更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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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人如何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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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变更和抵押物的变更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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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主合同变更,抵押合同需要变更吗问题解答如下, 抵押权的特征之一是其从属性,即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自然属于从权利,其成立、消灭和处理必须以一定债权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而且从属于该主债权。抵押是物的担保方式,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继续保持对不动产、不动产权利、动产等特定财产的占有,而依照一定的方式将该等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担保法规定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其立法目的之一是确保债权人优先受偿权的实现,原则上债务人将房产等财产进行抵押并办理登记后不允许债务人再将房产等用于其他债权抵押。 那么,在抵押关系中,一方可以提出变更造成抵押的主合同吗? 一般来说,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改变合同的内容。但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前或者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新的情况,需要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进行调整和规定。因此,需要当事人对合同内容重新修改或者补充。 由于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所以,当事人在变更合同内容时,也应当本着协商的原则进行。当事人可以依据要约、承诺等有关合同成立的规定,确定是否就变更事项达成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变更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变更后的内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的内容,变更后的内容不仅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变更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有的情况下,如需要行政登记等,仅有当事人协商一致是不够的,当事人还应当履行法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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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登记的变更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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