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通常,贷款最终到期日
借款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如有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年龄较小者为基准计算贷款期限。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
按揭贷款数额,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
购房费用总额的80%(以二者低者为准)。
1、提出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
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在接到银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要到贷款行签订
借款合同及
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公证、
抵押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
3、开立账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
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4、支用贷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
偿还贷款本息。可供选择的还款方式有委托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