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离婚诉讼期间,如果夫妻两方都拒却
抚养娃儿,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在案件审理经过中,两方应当就娃儿
抚养权问题进行商量,按照有关限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
抚养费。
2、在两方不能达到协议、都不要小孩的情况下,如果
离婚家庭有不够两岁的娃儿,那么考虑到娃儿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看,法律通常限定离婚后娃儿随母亲生活;离婚家庭的娃儿在两岁以上,不顾两方可否争夺小孩的抚养权,法院都要考虑两方的情况,看娃儿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娃儿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娃儿的合法权益。法院会结合爸妈两方的抚养本领等具体情况,综合两方的经济要求(包括住房要求)、品格、学历、职业、小孩生活的环境等因素,从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角度考虑将小孩判给谁抚养。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能够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如果拒不抚养的情节严重,还会构成抛弃罪,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