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民政局离婚登记处上班时间是什么时候?
我国内地居民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等级的具体机关。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共同到一方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乡镇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递交材料,
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
当事人的
户籍所在地与现住所地不一致的,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协议离婚手续。夫妻双方到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婚姻登记处的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的9:00至17:00,双息日和
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二、
办离婚证的条件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
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
抚养、财产和
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
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三、办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
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2、本人的
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
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由此可见,民政局属于政府机构,其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民政局离婚登记处上班时间是早上九点到下午五点,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是不上班的,这一点要注意。也就是说居民想
办离婚手续,必须在工作日去。
离婚证办好后,双方就解除了婚姻关系,如果因为离婚协议
发生纠纷,可以另行
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