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条被拿走可以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
证据,准备
起诉状后
起诉。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
书证,是
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
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
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
借款人应当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于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