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坏耕地,违反《土地管理法》等法律
法规;
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
刑事犯罪。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
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
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