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户口不能
改姓名(氏):但是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
当事人可以在
户籍所在地(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
改名(姓)。
一,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
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2、
未成年人因父母
离异、
再婚或
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6、姓名粗俗不雅的。
二,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1、被依法判处
管制、
剥夺政治权利、
缓刑、
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的人;
2、正在被收监服刑、和被采取
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
4、对于
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