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
①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②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③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等
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