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签字后未付款的,协议是否具有效力,要视情况而定:
1、
当事人均已签字,并且当事人未对协议生效条件做特殊约定的,协议符合下列条件的,该协议有效。协议一般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生效: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协议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公序良俗;
2、当事人对协议生效条件有特殊约定的,仅有当事人签字,协议并不生效,须待特殊约定实现后,协议生效;
3、股权转让协议涉及以下情形的,协议无效:
(1)当事人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4)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
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
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
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