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身份证丢了去当地的公安机关办证部门进行补办。带上相关的证件材料,有户口本的最好提供户口本。如果是在异地,无法提供户口本的,可以使用驾驶证之类的证件,有的地方需要
居住证。
2、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