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无证行医的
处罚包括
行政责任与
刑事责任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行政责任
1、对未取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
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用非卫生技术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的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刑事责任
无证行医且
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
非法行医罪。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
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下情况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就诊人死亡,但非法行医并不是导致这一结果的直接、主要原因等。
2、造成以下结果的,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3、“造成就诊人死亡”:
非法行医行为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
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