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当确定对
犯罪嫌疑人采取
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是否享有此案的
管辖权。因为此案归哪个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管辖,将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羁押地点(看守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
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
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