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员工提出不
续签,如果公司提出的续约条件不低于之前的工作条件的话,公司不用
支付经济补偿金。
反之,如果公司的续约条件低于之前的福利待遇,则需要支付一定的
经济补偿金。
经济
补偿金计算标准是: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
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
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
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
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