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重新洗牌,除
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变更的以外,合同仍然继续有效。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
劳动者订立的二年以上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然对双方具有法律拘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
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
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
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
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
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