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区分是:
1.存在目的的特殊性。
债务人财产的存在目的是为
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完成而存在。
2.财产管理主体的特殊性。债务人财产由管理人负责接管与管理。
债务人财产是债务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
破产财产是破产后,用来
清算和分配
债权人的财产,破产财产的概念侧重用于清算分配,而债务人的财产不再用于清算分配。
【法律依据内容】
《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吸破产申请授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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