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一、民间
借贷利息的计算如下:
1、按照双方在
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计算,但是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
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
2、自然人之间借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当事人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
借贷利率不得超过
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这个标准的,即属于
高利贷。高利贷指的是利率高于法定最高利率的贷款,法律禁止高利贷,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三、借贷双方对
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
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
出借人主张
借款人自
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
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
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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