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当事人如果丢失了
劳动能力鉴定书,可以持本人的
身份证到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补领一份。
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则一般是一式三份,可以要求
社保部门复印一份,盖上此
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
【法律依据内容】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
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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