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不属于
个人财产,应当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
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
律图网
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