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集体
土地证过户流程:
(1)申请变更登记。
属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
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
属
继承房屋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还要提交申请人的
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
房产证等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
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
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
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3)变更权属审核。
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
(4)注册登记,换发证书。
注消原《土地登记卡》、填写新的《土地登记卡》,更改《土地归户卡》。
收回注销原《
土地使用证》,填写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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