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农村土地征收归国土局管。
2、农村土地征收应当履行报批手续、获得省政府批准,
征地时应由村民委员会与政府征地办公室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进行合理补偿。
3、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依据内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
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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