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合同未开始前定是否可以退还
定金视情况而定。如果双方约定的是立约定金,则合同若是因为支
付定金一方而未开始的不可以要求退还定金,但是如果是因为另一方原因而未开始;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约定的是违约定金,那么合同未开始当然不存在违约,定金是可以退还的。
定金的数额由
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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