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婚前共同
出资以双方的名义购买的房屋,
离婚时可以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对于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先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在法院判决过程中,双方均不主张
房屋所有权的,那么法院可根据
当事人的申请对房产进行变卖,并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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