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告劳动局是有用的。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没有签
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交考勤记录等可以证明双方存在
劳动关系的材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且对举报属实的,还应当给予奖励。
【法律依据内容】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
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
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文字解答如不能解答您的具体问题,可以在线留言,以获取一对一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