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买卖合同中如果已经合法占有
债务人的动产,并且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的,则
债权人有
留置权,可以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但如果债务人没有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也没有违约的,则没有留置权。
留置权属于法定
抵押权。并不需要双方约定,但是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排除适用留置权。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
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七条
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
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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