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劳动者上班了但是没打卡,公司要扣劳动者的
工资是不合理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考勤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扣取部分
绩效工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
劳动争议的,
当事人可依法向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
申请仲裁。
对
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法律依据内容】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
代扣代缴的
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
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
抚养费、
赡养费;
(四)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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