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人防车位开发商没有权出售
使用权。
根据规定,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开发商可以对车位进行使用、收益,但不能进行买卖,合同虽然名为使用权
转让合同,实际上是
租赁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超出20年租赁期的部分无效。
超出20年部分的出售使用权价款属于
不当得利,开放商应当返还业主。
【法律依据内容】
《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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