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
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如父方举证证明或法院查明有下列情形,应由父亲直接抚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母亲仅患有一般性疾病,经治疗可以痊愈,则不在此限。如父母双方均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则应选择相对较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一方直接抚养。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虽属于
违法行为,但如强迫其直接抚养,将对子女不利。
3、在现实生活中,母亲可能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或者染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或者
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或者难以妥善照顾小孩,致使子女无法随其共同生活,从维护子女利益出发,应当由父亲直接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