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买
商品房是否能够退回首付款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与分析。
具体来说,如存在如下几种情况的话,购买者便具备了可向开发商要求退回首付款的权利:
首先,如果您决定放弃所
购房屋的原因是由于该住房的主体结构存在质量缺陷以致无法顺利交付出售;
其次,房屋成功交付之后,经过严格核实其主体结构质量仍然未能达到标准;
再者,购房者在
收房后发现房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这些问题对日常生活产生了明显干扰和不便;
最后,即使签订了正式的
购房合同,但在履行过程中,开发商却将房产转售他人或是未经许可擅自将
房产抵押给其他人的情形,同样也给予了购买者要求撤销合同并退回首付款的权利。
换句话说,只有当证明卖家确实存在
合同法所明文规定的构成
解除合同的行为时,购买者才有可能获得退还首付款的权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买者仅出于个人兴趣爱好变化等因素而决定放弃购买,那么通常情况下难以实现全额
退房。
商品房“网签”代表着购房合同已生效执行,因此,没有正当理由解除
买房合同则视为
违约行为,须由购买者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