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社会中,
夫妻共同财产乃是
共同共有性质的财产,为了维护这种共有关系的稳定与持久性,通常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期间,并不存在对
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事宜。
然而,在某些特定状况下,比如婚姻关系尚未履行法律程序进行
离婚登记时,双方
当事人如能达成共识,则的确可以通过协议方式来对婚姻中的共同财产进行划分。
若双方未能就
财产分割事宜形成一致结论,在婚姻关系仍未解除的前提下,夫妻一方可依据以下情况之一,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内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首先,当出现某一方隐瞒、转移、出售、摧毁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抑或是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及夫妻共同
财产权益的恶劣行径;
其次,当某一方承担着法定
抚养责任的人患有
重大疾病需接受治疗,而另外一方却持不同意见,拒绝为之支付相关
医疗费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