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在
合同签订过程中,如若存在重大误解,缔结的合同将被允许撤销。
在此情况下,承受误解之一方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恳请解除此项合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误解
当事人需于自知晓或理应知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90个自然日内,行使其
撤销权。
所谓重大误解的合同,实质上即是某一方当事人由于自身过失导致对
合同条款产生理解错误从而缔结的合同。
要构成这种“重大误解”,通常须满足以下3点要素:
1.误解通常是由于受误解方当事人自身行为不当引起,而非遭受他人
欺诈或不良影响所致;
2.当事人所产生的误解需要对其实施行为的核心事项带来重大影响;
3.该误解直接决定并影响到了当事人依据合同所享有的权益与承担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