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先来弄明白一件事,按照
劳动法里的规定哦,仅仅只有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之间能商定
试用期啦,要是
劳务派遣公司的话就只适合在那些临时性的、辅助性的或是能够被替代的工作岗位上啦,是不能设置试用期这种办事情的哦。
所以啊,你和用工单位并不是那种正式的
劳动关系,也就说不上什么设定试用期了,这个可是跟法律有关的哦。
你是跟那个劳务派遣公司有真正的劳动关系啦,所以只要你跟他们商量好
工资的事儿就能行了,不过呢,你的工资也是要至少
保证不能少于用工单位同等岗位的最低薪水哦。
接着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中的第五十八条说来哈,其实劳务派遣公司才算得上是用人单位喔,他们需要承担用人单位该有的责任和义务咯。
当劳务派遣公司跟被派遣的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时,除了像第十七条那样规定常规的内容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点就是要明确写出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单位以及工作岗位之类的具体信息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
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
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
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