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土地承包合同正式生效之后,村集体(即我们所称的“发包方”)需在30个自然日内,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将包括
土地承包具体方案、
承包方以及
承包土地的详尽信息、土地承包合同在内的所有资料
一式两份如实
递交给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随后,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将会对这些提交材料进行初步的严格审查。
如果材料完全合乎规范要求,他们会立即进行资料登记,然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颂发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
然而,如果材料存在任何不合规的情况,乡(镇)人民政府需要在15个工作日之内补充提交合规的材料。
最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的申请材料再次进行严谨的审查。
在申请材料完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编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最终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相反,如若申请材料存在任何问题,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以
书面形式告知乡(镇)人民政府需要进行补充修正。
有关申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经营权证的详细流程如下:
首先,在土地承包
合同生效之后,承包方需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并将其交至负责该片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将会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质、发包程序是否合法、
承包期限的合理性、承包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查,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上进行审查意见的记录。
在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并确认无误后,承包方便可以携带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手续。
最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对承包方提出的注册申请进行全面审核,确认无误后方能给予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